電子報問題與解答

【教養問答】當親子遇上電視

 

 

Q:我該對孩子沉迷電視如何?父母該不該規定孩子只能看某些節目?

A:我很擔憂電視帶給我們這個社會的影響,尤其是對年輕的一代。

根據亞歷桑納大學傑若‧盧尼博士(Dr. Gerald Looney)的統計,一般孩子到十四歲時,已在電視上目睹一萬八千次的謀殺案,以及數不清時數的暴力節目和毫無意義的無聊節目。如《美國新聞》(U.S. News)所報導:「美國的孩子從六歲到十八歲,平均看了一萬五千小時的電視,這比上學的時間還多出兩千個小時。」

經國會及「聯邦通訊委員會」(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)認可的電視節目分級制度,雖然提供父母們判斷節目的依據,但對於價值觀與世界觀的分辨,幫助卻很有限。

應該規範並限制孩子看電視的另一個原因是,電視會妨礙家人之間的溝通。當電視公司以耗資百萬製作的節目頻頻向我們招手時,誰還有心思陪家人說話?此外,我也很關切目前的節目型 態,每個導演都覺得非得加上一些前衛的思想才能刺激收視,使得節目內容越來越露骨、猥褻、低俗、下流與違反傳統美好的價值觀。近年來很多節目的主題都與墮胎、離婚、婚外情、強暴及嫖妓有關,並且接受同性戀的生活型態,如果這是所謂的「反映社會真相」,那我們的社會真是令人擔憂。


(取材自《轉個彎,一樣有路走》,愛家基金會出版,定價250元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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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* 最後修改時間:2014-12-12 15:08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