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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書饗快遞】學習共同作決定

 

 

學習共同作決定

 

「作決定」是婚姻過程中主要的部分。婚前大小事多半由自己規劃和處理,婚後則要學習共同作決定。例如:生涯規劃、置產、生小孩、如何理財等,而原生家庭生活經驗的不同,會影響個人的認知、價值觀,且往往很難一時改變,因此,夫妻要學會在「你」、「我」、「事情」之間協調,尊重對方的意見和感受,作出兩人都可以接受的決定。譬如金錢消費或財務處理方式,就是新婚夫妻學習共同作決定的重要項目,不論開源或節流,都要開始考量自己和對方的異同,設法在異中求同,或找到兩人都能接受的折衷之道。至於家務分工,可以考量兩人興趣與能力特長,以「分工」達到「同工」。

 

另外,在姻親相處上,除了與男方家庭同住的新婚生活方式之外,有不少夫妻與女方家人同住或住在娘家附近,在飲食起居上較可獲得照應。婚後不論與公婆或是岳父母同住,同住之前,最好和對方家人多些互動和了解,並調整角色期望與角色扮演。若不與雙方父母同住,也要學習如何維繫平日的關係,並做好節期的禮尚往來。

 

總之,幸福、美滿的婚姻不僅是未來的成果,更是夫妻在努力過程中的真實體會。有些個人資源較多(具社經地位、經濟基礎)的晚婚族群,較在乎兩性平權,「我」的部分較強,未來可多經營「我們」的部分。反之,個人資源比較少的晚婚族群,往往以建立「我們」為主體,未來可多經營「我」的部分。而分隔兩地的夫妻,較缺乏共同生活,少了「我們」的經驗,需要有共同的願景、目標,多建立「我們」的部分。新婚夫妻若能善加經營婚姻中這幾個層面,將在彼此成全和自我實現中,豐富「我們」的婚姻生活。

(取材自《我願意──婚姻交響曲》,愛家基金會出版,定價250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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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* 最後修改時間:2014-06-26 14:22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