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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教養問答】別再幫孩子所闖的禍擦屁股

:我如何教導青春期的孩子,讓他知道他需要做個負責任的人?



A:在孩子進入青春期之前的整個童年時期,父母的主要目標是教導孩子知道,每一種行為都會帶來後果。放任的社會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,那就是不曉得行為和後果這兩種要素間的關聯。

十歲的孩子在店裡偷光碟被逮到,但由父母寫個切結書就沒事了;十五歲的孩子偷拿家裡汽車的鑰匙開車,被警察抓到時,卻由父親繳罰款了事;十七歲的孩子開車橫衝直撞,把車頭撞壞了卻由父母來付修理費。你看, 整個童年時期,慈愛的父母似乎下定決心要橫阻在孩子的行為和後果中間,破壞這兩者之間的關聯,攔阻了原本重要的學習機會。

因此有可能孩子在長大後,不懂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;我們所走的每一步都會直接影響未來;不負責的行為最後會帶來悲傷痛苦。這種人去應徵工作,頭一個禮拜就遲到三次,等到被老闆斥責炒魷魚,就感到憤恨氣餒。這是他生平第一次爸媽不能替他解圍,迴避不愉快的後果。

如何讓行為和後果產生關聯呢?當孩子有不負責任的行為時,要讓他經歷適度的痛苦或不順。當小美因為自己拖拖拉拉而錯過校車時,就讓她自己走一點路去學校(除非有安全的考量);如果珍妮粗心大意掉了午餐的錢,就讓她錯過一餐。很明顯的,這個原則有可能運用過當,以致對一個不成熟的孩子過度嚴厲和缺乏彈性變通。最好的辦法是依據孩子的年齡,要求其負起相當的責任,讓他們偶爾因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嚐到苦果。

(取材自《勇於管教》,財團法人愛家基金會出版,定價280元)

 
    * 最後修改時間:2016-01-14 14:10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