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偶並不是商品
年輕人都想要建立熱情、健康、持久的婚姻,相信大多數人也都這樣想。然而我們都需要了解,「試用」這種模式只能用於要花錢購買的物品上,例如:電腦、汽車或衣服。想要把它用在婚姻這檔事上,其實是虛幻不實的(就像大腳怪、美人魚、獨角獸......等傳說一樣)。你並不是要買一位丈夫或妻子。那位可能成為你配偶的男人或女人並非一件商品,品質保證,否則退費。你是以生命相許,無論富貴貧窮都要照顧對方、愛對方,並將自己完全奉獻。你只能選擇「要」或「不要」。
同居對你所愛的人其實是一種侮辱,這就好像是在對他說:「我不確定你就是我要的對象。可以讓我試試看我們是否合適嗎?」這有讓你心軟化了嗎?
幾乎沒有一件事像「婚前同居可以促進情感」這信念一樣,沒有絲毫證據可以證明其真實性,卻那麼廣為大眾所接受。從這一章所提到的研究發現,伴侶願意為雙方關係所做的一切事中,沒有任何事情會比婚前同居更能傷害他們未來婚姻的幸福!
(取材自《婚戒戴不戴,真的差很多!》,愛家基金會出版,定價25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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